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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诸暨律师 网址:http://www.fylsvip.com/ 时间:2021-05-06 14: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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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职务侵占数额达到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职务侵占数额达到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1)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2)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专项款物的;(3)侵占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4)拒不退赃的; (5)多次职务侵占的; (6)职务侵占款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侵占罪构成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侵占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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