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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诉离婚对方就是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对方存在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收集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收集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收集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有房产的,应收集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三、房贷没还清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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