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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取保候审一年会留下案底吗?

  取保候审会留案底。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二、取保候审有犯罪记录吗?

  取保候审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案子的完结方式。如果取保候审后经审查认为需要判实刑的,会决定逮捕,予以收监,此时是有犯罪记录的。

  三、取保候审后会有哪些结果?

  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提起公诉,另一种是继续侦查。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取保候审是会留有案底的,违法记录和犯罪记录都是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是不会消除的,但是这些信息都是不会对外开放,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才可以申请调出来。一般取保候审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公诉;另外一种是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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