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哪些
来源:诸暨律师 网址:http://www.fylsvip.com/ 时间:2021-09-29 11:09:10
一、交通事故一般调解几次
交通事故调解协商一般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可以随时进行调解,并可以多次进行磋商。
当然对于一些差距过大,明显调解不成的情况,有关部门可能不再调解。
二、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哪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三、哪些情形会调解终止
1、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