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二手房买卖“避税”须注意

来源:诸暨律师 网址:http://www.fylsvip.com/ 时间:2016-03-14 09:03:59

分享到:0

   核心内容:房产市场上,二手房买卖的“避税”层出不穷:先租后买、做低合同价、假离婚、假赠予等。表面上看似节省不少税费,但其中潜藏很大风险,而且属于违法行为。

  

   细数“避税”招数及风险

  

   手段一: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35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订协议后,递交给房产局的过户价则是以22万元成交,这样剩余13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

  

   风险: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

  

   手段二:先租后买,延期交易。“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风险: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如果房价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几年后房屋获得房产证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产生纠纷。

  

   手段三: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予”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风险: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另外,由于赠予不是买卖行为,而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再则,赠予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

  

   手段四:假离婚。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细心

  

   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查验清楚两点:一是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是否齐全,看清产权证是否被抵押;二是检查房屋本身质量。

  

   在正式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买房人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还要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最好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二、除了要严格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

  

   三、还必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和费用交接时间等基本要素。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约定,买卖双方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写明要表达的意思,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金斌
  • 手机:15957517697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微信:15957517697
  • 邮箱:659054719@qq.com
  •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