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分享到:0

 

  疫情期间,很多防疫人员在开展防疫工作时会受到一些市民的不理解和不配合,甚至有些市民会与防疫人员发生冲突,有些还会殴打、辱骂防疫人员。日前,一名返乡女子在机场大吵大闹,不配合防疫工作。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回国女子大闹机场不配合防疫工作怎么办

  近期,一段“疑似从泰国普吉岛回国女子大闹重庆机场”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视频中,一名女子自称从泰国回国后,上海转机重庆,不仅拒绝隔离要求,还谩骂防疫人员“不要脸”;同时爆粗口大骂同行旅客,抢夺旅客信息表,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了一出“机场闹剧”。

  对防疫满不在乎,对规矩拒不遵守,必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他人缺乏尊重,对规章缺乏敬畏,不仅疫情期间行不通,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行不通。此前,“跑步女”不仅被公司辞退,还被依法注销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在这种情况下她还对工作人员进行打骂的行为造成了人员聚集,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对她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是报警以后,110的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她还对公安人员进行辱骂、打骂,可能她的行为还会涉及刑事犯罪。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

  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

  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三、治安处罚会有案底吗

  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综上所述,不配合防疫工作严重的涉及刑事案件的要受到刑事处罚,一般的会受到治安处罚。在疫情期间还是要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金斌
  • 手机:15957517697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微信:15957517697
  • 邮箱:659054719@qq.com
  •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