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伤赔偿

二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来源:诸暨律师 网址:http://www.fylsvip.com/ 时间:2021-09-29 16:09:09

分享到:0

 

  一、二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会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的是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是百分之八十五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

  二、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没买工伤保险如何索赔

  职工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小部分由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金斌
  • 手机:15957517697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微信:15957517697
  • 邮箱:659054719@qq.com
  •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