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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杭州女孩季莉(化名)幼小的心灵无法承受一连串的噩梦———她两次目睹同一帮歹徒把她妈妈和外公打得满脸是血,而这帮歹徒竟是她的爸爸花20万“委托”的。

  歹徒全部抓获前,吓坏的小女孩21天不敢上学,即使呆在家里也常常陷入莫名的恐惧。昨天,涉案歹徒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夫妻情变分家产

  在同学眼里,季莉是个宠儿———爸爸季某拥有资产数千万元,妈妈周燕(化名)曾是电台播音员。

  1995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1997年生下女儿季莉。婚初感情较好,积累了殷实的家产。然而,从2003年开始,他们却在背离幸福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争吵、情变、分居。

  2004年11月11日,不堪丈夫情变的周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季某亦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

  除总价值436万的4套房子及一笔26万元的存款双方无异议外,季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及其拥有的证券票据有多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歧很大。在离婚案诉讼期间,周燕追加的公司财产诉讼标的达5270万元。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季某认为“大部分出资不属于他所有”。

  2005年4月19日,杭州中院的一审判决中,对“公司投资款一节”,“不作认定和处理,以免损害他人利益,当事人可另行主张权利”。周燕又向浙江省高院上诉,2005年10月,该省高院裁定发回杭州中院重审。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女儿两次目睹母亲被殴

  在打离婚官司期间,季某认识了周燕的一审代理律师。

  2005年12月底,罗怀江与在杭州务工的安徽人王志文租下一套公寓房,合开一家“讨债公司”。因未能通过工商注册,罗怀江以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义承接业务,王志文召集无业人员叶早醒、施基武、丁云保及王永、李勇等人负责讨债的具体操作。2006年初,季某委托罗、王插手其离婚纠纷,并向罗、王提供了周燕的住址、车牌号及平时出入的基本生活规律,且支付了前期活动费用1万元。

  今年1月11日上午,罗怀江负责在小区监视,看到周燕及女儿下车时,叶早醒上前朝着周燕的脸部一顿猛打,周燕满脸是血倒在地上,几名歹徒迅速逃离现场。

  季表示满意,随后陆续支付给罗、王近20万元的费用。3月2日,王志文又安排几名同伙在周燕住处等候。但被其父发觉后质问,几人马上围攻周父,并用钢筋棍将周燕的汽车挡风玻璃砸碎后逃离。一名歹徒在逃跑途中被抓住。

  3月8日,施暴者王志文、叶早醒等3人也被抓获。11月24日,罗怀江、王志文等5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杭州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判决。

  雇凶丈夫仅列为“证人”

  虽然罗、王等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周燕不明白的是,花钱“委托”他人打伤她的丈夫季某在该案中只是“证人”?

  早报记者就案件的几个疑点请教了此案的主控检察官胡青。她认为,季某有故意伤害周燕的行为,至少是放任“伤害行为的发生”,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离婚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但定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是导致对方轻伤或以上,目前,2份伤势报告有出入。

  据悉,经当地公安部门法医鉴定的伤势报告中,周燕构成轻微伤(偏重),而周委托律证司法鉴定所鉴定的结论是轻伤。胡青表示,律证鉴定所对病历的摄取不是很全面,检方更倾向于采信公安部门的验伤报告,但周燕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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