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来源:诸暨律师 网址:http://www.fylsvip.com/ 时间:2015-06-03 16:06:09
首先,卖方必须取得入市资格,即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然后,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成交8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最后,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暂不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和土地使用年期并加盖印章。)
参考法条:《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第一条